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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点击: 更新时间:2006-11-10 8:58:35 |
法官同志放心吧,我会让母亲安享晚年的。”于某流着泪向法官保证。这是发生在法院审判庭的一幕感人的场面。 住在那吉镇内的82岁王某由于患脑出血留下后遗症,至今行动不便,生活无保障,而其二个儿子对母亲不闻不问,全然不顾母亲的生活问题。王某在无耐含泪把儿子告上法庭。案件承办人当即立案,并当天传唤其二个儿子进行调解,经过整整一天反复耐心的沟通,最终母子三人相拥而泣。大儿子于某同意将母亲接回家中赡养,二儿子承诺每月给付200元赡养费。 在审理赡养案件的过程中,一方面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一方面对经反复教育后扔拒不履行的当事人依照法律程序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使其认识到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违法行为。11月3日,在我院受理的姜某诉儿子的赡养执行案件中,由于其儿子不履行已经判决的每年600元的赡养费,而且还说一些难听的话刺伤父母,案件承办人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司法宣传后,被执行人仍执迷不悟,为此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拘留,最终当事人有所悔悟,将赡养费交到法院。 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由于近年来社会的纷杂变化,使赡养案件不断增多,而法院从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系亲情和家庭稳定,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对赡养案件尽量做到当庭立案、当庭审理、当庭结案,并为大部分当事人办理了减缓免诉讼费手续。今年1--10月份,法院受理赡养案件30件,结案28件,结案率93.3%,其中除2件判决外,其余均是调解结案。 (张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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