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磴口县采取行政、法律、经济、技术、村民自治五项措施确保草畜平衡。
行政措施:实行县及苏木(镇)政府分级负责本区域内草畜平衡、退牧转移工作,并严格责任考核。法律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行政执法对违反草畜平衡规定的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查处。经济措施:积极争取和实施好国家草原生态建设项目,畜牧、财政、发展计划等机关部门和经营企业密切配合,做好草畜平衡工作。技术措施:全面普及草畜平衡知识,大力推广草畜平衡配套技术,将草畜平衡制度的落实与退牧转移等工作结合起来。村民自治措施:对签订草畜平衡责任书的牧户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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